从“变形”看“人的异化”——《金驴记》读书笔记
合上书的时候不像之前感觉自己又一次完成了一个沉重的任务,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把《金驴记》放入能够使人会心一笑的轻喜剧的范围之内,当然,这并不是说阿布列乌斯为我们描绘的是质朴平民的欢喜日常,恰恰相反,他所叙写的是一个又一个融入了血泪与戏谑嘲讽的发人深思的故事,但因着他惟妙惟肖的笔法,整部作品给人的感觉并不显得那样的沉重。作为“小说之父”,阿布列乌斯通过这部小说带给我们不仅仅是生动有趣的情节,更多的实际上是他通过小说所表现出来的对于那个鼎盛的“白银时代”种种繁荣的表征下的某种隐忧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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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小说的结构并不复杂,自始至终它都沿着鲁巧的行进经历这一十分明晰的主线进行着叙述,然而使得小说显得娓娓动人的是它高超的叙事手法,这集中体现为“变形人”的叙事视角以及与现实经历交相辉映的嵌套在“套盒”中的一个个小故事。
首先我们来看那些幽默风趣的故事。小说从鲁巧在去塞萨利的途中写起,先声夺人地讲述了有关女巫梅罗娥的故事,一方面这使得作品从一开始就揭示出鲁巧极富好奇心的天性,也正因此,它预言性地为后文的“变形”做好了铺垫;另一方面,经由这则看似荒诞不羁的故事我们已经可以隐约看出一些当时社会的风气。自此,作者一步步展开他的叙事,他不仅通过鲁巧本人的经历直接展现出当时的社会风情,而且又辅加以大量道听途说的寓言、神话来间接深化这种社情特征,这样的手法使得小说在生动幽默、富有可读性的同时又不失其深层的对于日渐衰腐的社会和人性精神的敏锐思考,并且也显示出小说所兼容着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特征。
作为最具代表性的故事,《丘比特和卜茜凯的爱情故事》整整占据了近两卷的篇幅。在作者笔下,高贵而优雅的女神维纳斯一反以往神话中的完美无缺,而是被蒙上了浓厚的世俗色彩,她在文中变成了外表美善内心丑恶且心狠手辣的恶妇,她对于卜茜凯的厌恶和百般刁难仅仅是出于自己内心中狭隘的嫉妒;而故事的主角卜茜凯则一路继承了希腊以来的人与命运斗争的主题,她身上所具有的种种优美的品质使她不愿沦为既定的人生的奴仆,而正是因为不断打破命运的枷锁致使她一步一步落入更深的不幸。[1]在这一层面上,小说通过这个插曲所揭示出的人性的光辉也同整部小说所讽刺的人性泯灭形成了尖锐的对照。除此之外,作者亦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为准则将罗马最为看重的法制精神融入其中,而以上这两个方面正是构成了这则神话区别于希腊神话体系的重要因素。在另一个层面上,通过对这个故事的描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说中自开篇便延续开来的阴暗腐朽的气氛稍稍淡化,从而转变到浪漫优美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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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从对于一个个插曲的微观把控走向一个更高的平面即叙事者的角度去把握整部作品时,我们会发现,由于“变形”的存在这些普普通通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会显得有些特殊。正如作者在小说的开篇所说的:“书中涉及的,乃是变形人的处境和遭遇。”[2]毫无疑问,“变形”作为小说最为突出的特点,它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新的介入故事的视角,另一方面变形本身也体现出早在那个时代就已经产生了的一种人的“异化”现象。
“变形”作为西方文学的一个重要渊源早在其滥觞阶段的希腊神话中就已经存在(诸如化为栎树和菩提树相望厮守在宙斯的庙宇之前的菲利门、巴乌希斯夫妇,变为蒲公英的雅辛托斯等等),在阿布列乌斯之前更有奥维德的《变形记》作为先驱汇集了大量有关“变形”的故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与传统叙述中“变形”往往作为故事的结局而存在截然不同,《金驴记》中的“变形”是在故事的前段就发生了,这就使得整部作品的叙述视角由一般情况下的人转变到了极为特殊的“驴”。诚然,我们不能否认鲁巧作为人的意识自始至终都存在于它作为驴的身体之中,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驴合一”的程度也在一步步地加深,比如一开始鲁巧还千方百计地想要找到玫瑰花瓣脱离驴的形态,然而到了后来它便愈发陶然其间,甚至公然观察起了人类。并且也正是因为“变形”鲁巧才得以漫游于一个又一个城镇乡村之间,听得一个又一个故事,这在横向扩充小说内容、描绘了一幅罗马世情风景画的同时又在纵向将对社会现象的思考灌注其间从而延展了其深度,同时,这也使我们得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变为驴的鲁巧)去观察人类这个群体,而当我们透过驴眼看到人的丑恶嘴脸以及人世间的种种罪恶现象时,由此产生的讽刺批判以及“变形”本身所昭示出的“人不如驴”的残酷现实就显得更加震撼人心。
如果说小说中的“变形”在表层看来是其叙事角度的大胆创新,那么其内核表现出的则是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人们为了追求永无止境的物欲而产生的“异化”。
纵观全书,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故事的原由都是人类对与自身欲望的追求,这些欲望或是对于金钱的觊觎或是对于情爱的追念,阿布列乌斯正是通过描绘一幅幅市情画卷将形形色色物欲熏心的人放入其中,并且以一个相较客观的角度——“驴”来映衬其不堪和可怖:塞萨利的人民可以为了娱神和自己试图处死无辜的外邦人;强盗为了金钱和财宝不惜抢掠老人和妇女,甚至想出将活人缝入死尸的折磨方法;流浪者通过迷狂的阵仗骗取钱粮,并且共同染指纯洁的少年;女人可以为了情欲而欺骗丈夫和儿子,有时不惜将其置于死地,更有甚者竟愿同野兽媾和;这一切都暴露出帝国河清海晏的表象下所潜藏着的巨大问题,在这重重欲望以及由其产生的行为背后实际上是帝国人民对于物欲异于常情的狂热追求,在这里,曾经盛行于世的希腊式的理性精神被狄俄尼索斯式的狂热所取代,作为物欲拥有者的人在这种迷狂之中反而成为了物欲所主宰的对象,而这一切正是通过一头驴——这个被文明的人类所视为愚昧代表的畜生之口所揭示出的,不得不说,阿布列乌斯的这一设计使得整部小说的讽刺力度达到了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在引人嬉笑的表层之下实际上正隐含着作者内心的对于现实的无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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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述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已经被明明确确地抛了出来,那么接下来该如何去解决它们就成为了另外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
在笔者看来,《金驴记》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它在揭示暴露之后试图给出了属于它自己的解答。不同于其他论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小说第十一卷的安排虽然在某些层面上看确有拼缀嫁接之嫌,但亦可将之理解为是作者给出的对于“人的异化”这一问题的一个解决途径。
当鲁巧逃离羞耻的演行来到琴克雷的海滩的时候,他也再一次遇到了人生的转机:经由女神爱希丝的指引,他终于在祭神的游行中获得祭司的救赎从而变回了人形,此后他便皈依教门,最终成为了一位虔诚的神职人员。
小说中所出现的爱希丝(Iset,象征女性忠贞、家庭恩爱的女神)和俄赛利斯(Osiris,自然界死而复生之神、冥界之王)原本是都埃及神话中神灵,在希腊化时期,对于它们的崇拜已经广泛流传开来,并且两者分别同希腊神话中的德墨忒尔和狄俄尼索斯相混一。[3]而到了罗马帝国时期,不断的扩张带来了大规模土地兼并、严重贫富分化[4]和产品极大丰富,这一切致使社会生活迅速腐化、人民道德败坏,当这些新出现的问题难以从已有的意识形态领域得到解答,社会的各个阶层普遍不可避免的显示出对于现世世界的绝望,为了寻求解脱和救赎他们纷纷投身于宣扬来世或天堂的各种形式的异邦神秘主义宗教祭仪中去,而这时爱希丝崇拜则作为这样的一种原始宗教得到了更多民众的信仰。[5]
这样看来,小说的主人公鲁巧实际上是这一时期千千万万民众的一个代表,一个又一个故事的背后所揭示出的正是这一时期江河日下的社会现实,他本身也处在整个浊流之中,青年时代的放荡不羁使他沦为情欲的奴隶,永不知足的好奇心使他得到痛苦的报应,但正如祭司所言:“不管怎样,不长眼睛而无情肆虐的命运女神让你历尽艰险后,终于把你带到了这种宗教的幸福之境……凡是被我们女神的回天之力赎回的信徒,皆已超脱了多舛的命途……从此以后,你要皈依教门,自觉遵守清规戒律。事实上,只有当你开始敬奉女神时,你才能深悟重获自由的价值。”[6]通过信奉爱希丝教派,鲁巧重获了新生,从功利的角度讲,这无疑是对爱希丝宗教的传扬,但当我们回归到阿布列乌斯此前所构建的语境中去思考,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当时社会条件下常人所能采取的对于“人的异化”这一问题一种相较简单易行的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
[1] 王菁菁,《人类力量的探知与设限——论<金驴记>丘比特与卜茜凯爱情的人文内涵》,《科教文化》2016年5月。
[2] [古罗马]阿布列乌斯(著),刘黎亭(译),《金驴记》,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3] 鲁刚(主编),《世界神话辞典》,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9-250页及第700-701页。
[4] 小说中有一段叙述反映了当时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人人都是这般衣衫褴褛,以致浑身上下都露出肉来。他们的额头上打着奴隶的烙印,头发有一半被剃光,脚上戴着铁镣,脸色苍白得吓人,眼睛被热气和烟雾熏得红肿,昏暗的环境使他们视力变弱。象拳击手在搏斗前要在自己身上撒细灰那样,他们身上落满一层不洁的白粉尘。”(第230页)
[5] 池凤桐,《基督信仰的起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6页。转引自李婧,《伊西斯神秘教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哲学与人文科学辑》,2011年,第S1期。
[6] [古罗马]阿布列乌斯(著),刘黎亭(译),《金驴记》,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304页。